经济适用住房 本人和爱人在同一单位分房前均属于无房户,参加单位的经济适用住房分房,各分了一套房子。分房前有签:如果在取得房产权后8年内结婚成为双职工,单位按原价收回一套房子!我想问,单位是否有权收回一套呢?
2012-12-18 22:42 lufang……(海南-海口)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2年12月19日 10时58分
您好!
单位有权收回的。
单位有权收回的。
2 110网律师 2012-12-19 07:25
有可能的。
3 孙新律师 2012-12-19 12:00
你好,有权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