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岁老人被殴打,打人者是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61岁老人与他人因口角,被对方殴打了头部和胸部,CT检查颅内无伤,但头闷且胸部有淤青,请问若做伤情鉴定并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对方是否构成违法?后续应该走什么流程?事关父母,非常感谢!!
2018-08-28 13:46 weidan……(湖北-咸宁)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杜红涛律师 电话:17764204933 2018年08月28日 14时07分
您好,建议先报警处理。同时也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8-08-28 13:50
先报警。公安机关会根据情况处理的
3 潘建强律师 2018-08-28 13:51
可以报警处理的。
4 110网律师 2018-08-28 20:37
先报警。
5 卢雅琦律师 2018-08-28 21:22
先报警。
6 冯倩雯律师 2018-08-28 21:24
根据你的描述,可以报警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