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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对方一个厂上班,对方无故找事,然后冲突过程中地上有根钢管
我和对方一个厂上班,对方无故找事,然后冲突过程中地上有根钢管 我和对方一个厂上班,对方无故找事,然后冲突过程中地上有根钢管,对方二级轻伤,出院后派出所调解,赔偿八千,七月份五千,八月份三千,七月份我没给没钱,我说八月份一起给,对方就起诉了,就这样
2018-08-26 10:50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8-08-26 11:02
您好,积极应诉。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8-08-26 11:05
八月份一起给
3 陈铠楷律师  2018-08-26 10:51
你好!报警处理,伤情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定。轻伤以上可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 何翠主任律师  2018-08-26 10:52
涉嫌故意伤害罪了,建议协商
5 龙成律师  2018-08-26 11:06
你要收集证据应诉。
6 李建军律师  2018-08-26 13:01
出庭应诉
7 冯倩雯律师  2018-08-26 13:43
您好,积极应诉。 有必要的话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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