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今年11周岁,8月20号与四个同伴去当地村委会公园鱼塘边上玩导致溺水身亡 我儿子今年11周岁,8月20号与四个同伴去当地村委会公园鱼塘边上玩导致溺水身亡!五个人当中我儿子年纪最小,其中有两个年纪在14周岁左右。五个人并非下去游泳。公园鱼塘是村委会管理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没有完全安装防护栏与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没有维护公共场合安全与无人看守导致事故发生!请问村委会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2018-08-25 21:07 蓦然回首(广东-东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郎海华律师 2018-08-25 21:11
有着绝对的责任
2 李翠英律师 2018-08-25 21:21
保存好相关证据,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诉讼,村委会承担多大责任由法院判决。协商时,可以考虑要求村委会承担一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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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今年11周岁在8月20号与四个同伴去当地村委会公园鱼塘玩时溺水身亡,并不是下去游泳
2个回复我儿子11周岁与同伴去当地村委会公园鱼塘边上玩,不幸溺水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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