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银行卡内的钱被转到了山东三盐,银行是否有责任追回我的损失? 我和工行签署了一份《集中式银商转账协议》,我和工行签协议时并没有看到协议上有红色字体,工行也没有对我有任何的提醒和警示,我刚进银行时,银行的人说没有纸质协议,只能在网上签,我拒签后就走出了银行。代理我在三盐开户的代理商和银行沟通后,劝我反回银行,银行又拿出了纸质协议(可能是刚从电脑里打了一份)。协议没有副本,在我的要求下银行给我复印了一份。种种怪异的现象我拒绝了代理商要求我入金的计划,没想到11月21日也就是签定协议的次日,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他们已银证转账名称划走了我卡上的钱,现在能从三盐转出的钱只有十分之一。
2012-12-17 23:44 jielia……(广东-佛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2-12-18 00:12
你好,银行应当承担部分不可推卸的责任1
2 刘健雄律师 2012-12-18 08:44
建议带上材料与律师面谈为妥。。
3 陈健辉律师 2012-12-18 10:58
银行应当承担部分不可推卸的责任,建议带上材料与律师面谈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