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在工地摔伤如何赔偿 因为在工地摔伤手臂需要修养半年不能工做,去医院检查说够不上伤残的级别,但半年不能工作了,这样的情况我怎么向工地的老板索赔。
2012-12-17 20:03 倾听123(北京-朝阳区)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罗远水律师 2012-12-17 20:09
属于工伤,应申请工伤认定
2 110网律师 2012-12-17 20:15
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3 徐卫东律师 2012-12-17 20:47
你好,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公司作出相应的赔偿
4 李同红律师 2012-12-17 21:08
属于工伤,应申请工伤认定
5 赵江涛律师 2012-12-17 21:20
申请工伤认定
6 常路律师 2012-12-17 21:40
您好!
1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6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1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6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7 孙新律师 2012-12-17 21:43
属于工伤,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赔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前期费用,构成等级后,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合同时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8 李建成律师 2012-12-17 23:29
可以申请工伤
9 孙新律师 2012-12-18 08:56
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受伤的,属于工伤;应当首先申请工伤认定;自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
10 孙新律师 2012-12-18 10:02
您好!可以就自己的实际受伤情况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的费用。
11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2-18 13:24
假若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