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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房定金退还
关于购房定金退还 尊敬的律师先生/女士,您好:

我在秦市区某楼盘认购一处房产,已签署《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一式三份)并已缴纳定金若干元(获收据)。目前因事先不可预知因素,导致本人无法在预期时间内筹足首付款,因此本人想要退定。但开发商表示这种情况下定金不可返还。

本人主张定金返还基于以下三点理由:

1.因不可预知、不可操控因素,才导致本人无法按时支付首付款、进而影响后续合同签订及履行,因此本人认为这种情况应归于双方之外的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因此开发商应予退还定金。

2.《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上第二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中,没有任何关于逾期时间的内容。这份协议从要素上就是不完备的,应当可视作无效。

3.开发商开具的收据上,款项性质一栏填写的是“购房首付款”而非“购房定金”。事实上本人尚未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也无权按照首付款收取本人任何款项。

综合以上三点,若本人以法律途径要求开放商返还定金,是否有胜诉把握?
2012-12-16 18:19 Ejack1……(河北-秦皇岛)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12月18日 15时58分
您好,到底是否明确写明定金,这是最关键的要素,如未写明,不适用定金罚则。
2 陈晓云律师  2012-12-16 19:02
没有特别约定的,算买方违约。
买方有权退首付款,但卖方有权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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