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 房屋租赁问题,A租了一个商铺,中途经营不善,征得房东同意后,将房屋转租给了B,协议写明B不得单方面再将房屋租赁给他人,否则按照双倍租金向A赔偿。事实上B已将房屋再次转租给了他人,并且全额收取了租金。另外A B签合同时写明租金由B每月10号前向A缴纳,可是B每月找各种理由拖欠,不按时按规定金额缴纳,提问: 1.A可以起诉B要求其按合同赔偿吗? 2.B的屡次拖欠构不构成对A的欺诈? 3.协议中规定这两种情况下B需要双倍租金赔偿A的条款合理合法吗?A可以以此起诉吗?会胜诉吗?
2012-12-16 12:55 mvp226(内蒙古-呼和浩特)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12-16 13:05
约定有效,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双倍赔偿租金作为违约金,拖欠房租不构成欺诈,您可以再诉讼中一并追讨。
2 王晔律师 2012-12-16 13:34
要求解除合同,双倍赔偿租金作为违约金
3 林传雄律师 2012-12-16 14:19
可以委托律师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2-16 15:18
可以解除合同,双倍赔偿租金作为违约金
5 110网律师 2012-12-16 17:08
1.A可以起诉B要求B按合同赔偿,因为B构成违约。
2.B不构成欺诈,是违约。
3.AB双方的约定合法,合同体现意思自治,具有约束力,A可以以此起诉,应该会胜诉。
2.B不构成欺诈,是违约。
3.AB双方的约定合法,合同体现意思自治,具有约束力,A可以以此起诉,应该会胜诉。
6 孙新律师 2012-12-17 09:19
A可以起诉要求按照合同赔偿,系民事关系,不构成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