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跟男朋友在一起一年,还没有结婚,现在怀孕两个多月,医生说打掉就没得生了。他也答应跟我结婚,还带我去见了他妈。但是他现在去外地,走的时候说个把月回来办结婚证,但是现在他突然打电话叫我打掉孩子,说他几年不能回来。但是我不可能打掉,他电话也不接我的了/请问如果我生下孩子这可以找他要抚养费之内吗?
2010-06-10 01:54 496417……(浙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2010-06-10 09:24
当然可以向生父主张抚养费!小孩抚养费支付标准是:
支付数额可以双方自行约定,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而起诉法院要求解决的,法院将以下原则确定: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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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采纳为答案。
支付数额可以双方自行约定,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而起诉法院要求解决的,法院将以下原则确定: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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