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租客合同日期已到,未缴纳房租,我应该如何收回房子? 租客租我的房子,三个月一付房租,12月5日房租到期,未缴纳房租,与租客有中介合同,合同说:租客按时缴纳房屋,如果未缴纳房租超过十日,我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保证金。请问租客未缴纳房租,时间已超过十日,我该如何收回自己的房屋。我打租客电话,她说在出差,等她回来再说。或者不接电话。我是否已经可以不把此房出租给她,直接收回,如何收回,谢谢.
2012-12-15 22:11 刺猬爱蘑菇(福建-福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2-12-15 22:13
你好,可以收回房屋,对方拒绝搬出可以报警或诉讼解决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12-16 00:04
不能协商解决的,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2-12-15 22:12
可以直接收回.
4 林传雄律师 2012-12-16 07:55
可以按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有意可与我联系商定。
5 110网律师 2012-12-16 14:52
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6 陈雄志律师 2012-12-16 19:58
按合同约定处理
7 110网律师 2012-12-17 14:58
您好,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建议与中介配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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