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划分责任 我局种植路旁的树扎伤一位环卫工人,我局连续20多次陪同伤者去医院看病,后来医院拍照,发现扎伤处已没有问题,但伤者一会说吃医生的药吃得胃痛,后来照胃镜,发现是伤者是胃炎(慢性病),我局觉得胃炎与本次发生的事无关,没有再答应伤者的继续看病要求,后来,伤者提出我局给予3000元的营养费,此事该咋办?
2010-06-09 20:21 包青天(广东-江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11 16:43
营养费的支付需要有医嘱并附有相关发票,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