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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壁山政府同意嘉陵集团自主开发楼盘解决职工通勤问题。甲方(嘉陵职工)拥有政府发放的房产证
重庆壁山政府同意嘉陵集团自主开发楼盘解决职工通勤问题。甲方(嘉陵职工)拥有政府发放的房产证 重庆壁山政府同意嘉陵集团自主开发楼盘解决职工通勤问题。甲方(嘉陵职工)拥有政府发放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 但在房产证上注明了“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的规定。 现在甲方与乙方和丙方(中介)签订买卖合同,作价50万,并且在合同中注明了“政府规定5年内不得交易,目前不能过户,五年后,甲方收购房尾款,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请问各位大律师,这份合同中的买卖行为有效吗? 五年后,甲方如果反悔, 乙方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房屋过户,会受到法律保护吗?
2018-08-07 07:55 ask201……(重庆)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唐海洋律师  电话:15523988898  2018-08-07 10:57
你好,应当受到保护
2 郎海华律师  2018-08-07 07:57
可以的
3 闫燕律师  2018-08-07 10:08
可以的
4 张元珍律师  2018-08-07 11:22
应当受到保护
5 谢东旭律师  2018-08-07 15:28
可以的哈
6 冯倩雯律师  2018-08-07 16:08
可以的 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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