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其他法律咨询
2012国家规定供热温度18度。地方是否可以改变温度?
2012国家规定供热温度18度。地方是否可以改变温度? 《吉林省供热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昼夜不得低于18℃。
但是市供热公司副经理张厚军:"根据《吉林省供热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昼夜不得低于18℃。这主要是指居室的室内温度,其它房间按不低于16℃的标准执行。"
这样说符合规定吗?源文件就是规定18度的。他却按自己的主观意见说成16度。
2012-12-13 16:44 mandy3……(吉林-白城)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钟欣主任律师  电话:13009129756  2012年12月13日 19时22分
不可以,协商如不成诉讼解决。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2-12-13 19:56
有异议的,可提起行政诉讼
3 110网律师  2012-12-13 17:07
属行政管理职权,有异议的,可提起行政诉讼
4 王晔律师  2012-12-13 20:37
协商如不成诉讼解决
5 陈晓云律师  2012-12-13 21:20
可以改变温度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