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登记信息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吗 您好,我与丈夫已分居两年多,我想起诉离婚,我到我丈夫已经居住了两年多的居委会开居住证明,意外发现,居委会登记的我丈夫信息中,配偶一栏中居然不是我,而是另外一个女人,请问我可以以此作为证据起诉我丈夫与别人非法同居吗?我和我丈夫明明没有离婚,居委会是失误也好,或者是我丈夫在撒谎也好,这对我来说有作为证据的可能吗?居委会要不要承担责任?
2012-12-12 17:49 179799……(内蒙古-呼和浩特)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2年12月12日 18时05分
还得看具体情况 我的补充: 2012-12-12 19:45
可以作为证据
2 孙新律师 2012-12-12 17:54
可以作为依据
3 王晔律师 2012-12-12 18:36
可以作为依据,进一步核实。
4 孙新律师 2012-12-12 19:10
居委会不承担责任,可以作为证据链条之一~
5 苑大功律师 2012-12-12 21:39
一件事情要弄清楚,并且要注意保存证据
6 孙新律师 2012-12-12 22:30
可以作为依据,建议详细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