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员工搬走了我的东西 我公司在外面的一个小区和几个干建材的合租了一个房子、曾经搬过去2台电脑、由于公司经营不善、 提前放假、由于没有钱、欠了几个员工每人2个月的工资没有给员工开、
期间有一个员工去到外面合租的地方搬走了一台电脑、当时一起合租的人都再、而且是白天
请问我去派出所的话以什么理由报案?
期间有一个员工去到外面合租的地方搬走了一台电脑、当时一起合租的人都再、而且是白天
请问我去派出所的话以什么理由报案?
2012-12-12 00:51 yang03……(辽宁-大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2-12-12 04:24
报盗窃。。。。。。
2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2-12-12 16:59
可以报警
3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12-14 20:52
可以报警处理。
4 胡爱军律师 2012-12-12 07:21
可以报警。。。。。。。。。。
5 江珍来律师 2012-12-12 07:34
报警追讨或者跟她协商
6 马军烨律师 2012-12-12 08:55
您好,
属盗窃,可报警。
属盗窃,可报警。
7 110网律师 2012-12-12 21:46
报警追讨,但要给人家开工资
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8 毛健民律师 2012-12-13 09:33
这是两个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