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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下的债务是否有连带偿还责任?
前妻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下的债务是否有连带偿还责任? 本人于2009年9月3日被李姓公民骗走人民币十万元钱,有完整的借据,该李姓公民于2009年10月份离婚,我被骗的钱是李姓公民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骗的,现李姓公民刑事拘留在逃,我是否可以主张其前妻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010-06-08 21:49 陈代洪(湖南-邵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08 21:53
可以视为李姓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其前妻承担偿还责任。
2 朱君秀律师  2010-06-08 21:54
答;需要确定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后才能够决定前妻是否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李某借的该笔款项经过前妻同意并用于家庭生活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前妻有义务偿还;否则属于个人债务应当有李某自己偿还,无权向其前妻主张。
3 刘小平律师  2010-06-08 22:11
    如果李某所骗的款项用于与其前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家庭共同生活,可以主张由其前妻承担连带责任,否则不能要求其前妻承担偿还责任。

4 谷友军律师  2010-06-09 07:25
如是刑事犯罪,其前妻不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0-06-09 13:33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妻承担。
6 110网律师  2010-06-10 21:49
可以要示其前妻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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