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互相认识,在本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拿走了价值一千多元的物品 两个人互相认识,在本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拿走了价值一千多元的物品。第二天找他索要,他说丢了,又不赔偿。该怎么办,这算什么性质,
2018-07-31 18:52 ask201……(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07-31 19:09
报警或起诉索要。
2 110网律师 2018-07-31 18:52
建议及时搜集证据维权
3 陈铠楷律师 2018-07-31 18:53
可以报警处理。
4 冯倩雯律师 2018-07-31 22:27
建议及时搜集证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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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东不经过我的同意就把我身份证也及其他的证件物品拿走了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
1个回复合租的同事在未告知未经过我允许的情况下盗走我价值一万多元的物品
6个回复因员工工资晚三四天没结清,欠八千多元工资,员工私自将公司价值十万出设备在公司无人的情况下拿走
0个回复员工寝室。领导查寝。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拿走本人物品这么处理。
2个回复在没有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把物品丢了
0个回复未经本人同意,且本人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私自将本人私人物品搬离原位
1个回复经过本人家属同意,未经本人同意,进入本人家中办公室拿走工作资料以及私人贵重物品
1个回复手机在没通过同意的情况下被人拿走了,3000多元的算犯罪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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