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的做法是否正确,受害者家属因敖贵的医药费负担不起而导致病人死亡责任由谁负 受害者驾电动车在自行车道上由南向北行驶被车撞到,车上带一人受轻伤,驾驶人伤情严重,交警大队推迟录口供以要户籍证明为由4天后录口供,至今6天责任认定还未下来,交警有没有告知肇事者3证一单的信息给受害人,叫受害人自己和肇事者协商,受害人因伤式严重不能说话,交警说要等到能说话或者60天后就会有结论交警的这种做法是否正确。受害人自事故至今已有10天,肇事者就给7000元的医药费,因伤情严重每天要8000元的治疗费,如果受害人因医药费而负担不起导致病人丧失生命,这个责任由谁负责。
2012-12-11 14:10 136932……(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2-11 14:47
能查明情况的,交警应当及时定责,协助家属索赔
2 汪月霞律师 2012-12-11 15:25
能查明情况的,交警应当及时定责,协助家属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