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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后来与轻伤受害人和解,赔偿损失到位并且拿到了谅解书
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后来与轻伤受害人和解,赔偿损失到位并且拿到了谅解书 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后来与轻伤受害人和解,赔偿损失到位并且拿到了谅解书,受害人不再追究责任,案子当时由检察院那边处理没有经过法院,执行了6个月的管制。管制结束后,公安机关又开始做笔录调查,说可能要做实刑处理。请问如果已经受过管制这种主刑处理,公安机关重启调查,还可以针对同一案子再提起公诉吗?
2018-07-28 19:53 ask201……(江苏-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07-28 20:02
这是可以 按照按照轻伤来处理的
2 栾胜英律师  2018-07-28 19:59
首先明确的是一个案件不能公诉两次。你说的执行了管制不可能,如果判处管制,应当由法院的判决。我个人认为当时变更了强制措施,对你进行取保候审。
3 刘银律师  2018-07-29 08:45
公安采取了监视居住吧?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是达成和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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