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劳动纠纷强制执行俩项,第一项已执行完毕,第二项(补缴 法院判决劳动纠纷强制执行俩项,第一项已执行完毕,第二项(补缴2014年~2016年社会保险费企业应交部分)因企业一直没开户,所以社保局向法院出具补缴不了的证明,现执行局以没有明确的给付内容,判决书内容无法执行为由下发不予执行的裁定,建议重新起诉,本人现患病,重新起诉将无法实现,请律师告知我该如何,公司失去强制执行力是绝对不会主动为我缴纳保险,怎么做才能尽快让公司履行,谢谢
2018-07-27 12:13 辽宁俊杰(辽宁-营口)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07-27 12:26
这是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07-27 12:41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3 刘丽丽律师 2018-07-27 14:03
你好!
建议来电咨询。
建议来电咨询。
4 张勇律师 2018-07-27 16:50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折价款
5 110网律师 2018-07-27 16:53
建议委托律师重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