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没迁,国家补贴政策我还有吗 我嫁到江西,可我的户口还没有迁走,一直在萧山娘家。前几年我娘家拆迁,现在每年有50元的人口费,村里没有给我。我也去问过了,可村里的领导说什么嫁出去了就没有了,还说什么户口是给你摆摆在这了,还说你要迁出去什么的。我想问,嫁出去的人户口必须要迁走吗?国家的补贴待遇我也不能有吗
2012-12-10 18:51 木头宝贝(浙江-杭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12-10 19:51
你人实际在江西,应该享受江西那里的待遇。
2 110网律师 2012-12-10 19:03
可以起诉 要求村里支付
3 110网律师 2012-12-10 19:37
可以起诉 村里 ,要求支付
4 孙新律师 2012-12-10 22:24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5 110网律师 2012-12-11 09:35
户籍是否迁移当然由你决定的,没有法律规定嫁出去的人户籍必须迁走的,并且你老公的户籍还可以迁到你娘家落户的,补贴视补贴政策而定,如你所述,应当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