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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锅店内服务员与玩耍的小孩不慎碰撞烫伤了小孩
在火锅店内服务员与玩耍的小孩不慎碰撞烫伤了小孩 您好,我是店主方,经营羊肉火锅店。昨天,一个5.6岁的小孩在店内蹦跑玩耍,在拐弯处与本店方发生碰撞遭二级烫伤。小孩家长电话要求店内赔偿1万多,发过来一个银行帐号。
请问,店主方应该承担多少的责任呢?
如果协商未成功,我方该怎么维权?
谢谢!
2012-12-10 09:50 LNJ(湖南-永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2-12-10 09:51
如果能证明自己已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则不用承担责任。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2-12-10 09:53
等待对方起诉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12-10 10:17
已经回答。
4 110网律师  2012-12-10 09:51
协商不成 可以 要求对方起诉解决
 对方明显也有过错 可以减轻你的责任
5 孙新律师  2012-12-10 10:03
孩子家长有一定责任,你们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确定各自责任的承担比例!
6 陈晓云律师  2012-12-10 16:21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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