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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纠纷
农村土地纠纷 本人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此证书承包方式为家庭承包,承包家庭成员上有显示本人的名子,且为户主.承包期限:2005年5月15日至2028年9月30日止,发包方为湖北宜城市王集镇XX村,此村是我的原来的户籍地,也就是国家分田地的时候的我所在户籍地,我丈夫(也就是前夫)2001年出车祸去世,我就陷入极度悲伤一病不起,娘家人为了让我尽快走出阴影悲伤,就在同一个镇附近村(就是现在户籍地-为方便生活,本人将户口转移至此现任丈夫户籍名下).在我还未走出悲伤,还未跟第二丈夫结婚之前,本人的土地及本人女儿的土地,及本人宅基地及房子统统被前夫的兄弟们王万财强行霸占,在本人不知情下,住房门锁被换,又被强行卖掉,我土地上种的庄稼也被强行霸占,不让我收割,后来一直霸占到现在,已经17年。均未归还. 

最近本人有去发包方村委会,找村支书解决此事,要回本人土地所有权,但是此村支书说,我户口及我女儿户口均转出此村,不是此村的人,就不该拥有此土地,此土地就属于村委会所有.后来本人拿去的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给他看,也被此村支书扣押,说不该发给我这个证书.

我想请问,为什么我拥有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却无法要回此土地经营权.

请律师们帮帮我,如何处理.
2018-07-24 18:45 jennyy……(湖北-襄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殷运健律师  2018-07-24 19:13
你好,交警部门无权对事故中的经济赔偿问题作出裁决,但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召集双方当事或代理人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凡追究肇事当事人刑事责任的交通事故案件,可不予以调解)。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事故处理人员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两次(调解时若有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调解中途退离的,视为调解一次),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签定调解书,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事故处理人员制作调解终结书。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也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经济赔偿的民事诉讼。
赔偿的项目包括:车辆等财产损失、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另如果进行伤残鉴定后评上伤残等级还可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郭庆梓律师  2018-07-25 11:16
您好,请问您是否留有相关证据?建议您可以委托律师介入,我们会尽可能的帮助您协商或者谈判,或者其他方式解决,尽可能的维护您的权益,详情可来电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3 王宇航律师  2018-07-25 11:51
您好,您可以起诉对方主张权利。如您有需要,可来电详询,电话咨询是免费的,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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