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 收到法院传票2018.8.1开庭审理,现在本人赶不到。2009年帮朋友担保,我是担保人。债权人2018你上诉,当时合同上签字按指印,合同只有一张在债权人手里,合同写明 借款期限从2009年4月3日至 年 月 日止.年 上面按了指印看不清楚了,月 也看不清楚了,日 上可以看到2 。债权人有改动的手脚。借款人现在还没有还清债务但是有和债权人联系,请问我现在要做什么?法院会如何判?我会有什么责任?是不是担保期限过了? 谢谢
2018-07-22 15:24 VC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07-22 15:55
这是可以按照民间借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8-07-22 16:30
承担还款后再向实际责任人追偿
3 冯倩雯律师 2018-07-22 23:54
这是可以按照民间借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如有需要可以委托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