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某垫资公司的贷款中介人员周某在为客户办理垫资和贷款的过程中,故意隐瞒客户,把银行实际放款总额180万说是170万,只按照170万的贷款总额计算该付给客户的数额。几个月后客户从银行的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银行给自己的实际放款数额为180万后,要求周某归还10万元以及几个月的利息,周某却以办理贷款需要钱拉通关系为由拒绝,而周某预先并没有跟客户说过需要这样花钱。请问周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顾客该怎么办?
2018-07-21 15:54 lglip(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07-21 16:02
按主管部门规定的办理
2 110网律师 2018-07-21 16:03
尊敬的求助人,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你的情况较为严重,需要谨慎处理,建议尽快处理为宜,只有这样才可能为你制定最佳的权益保障方案。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