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人身损害法律咨询
孩子在校课间摔伤
孩子在校课间摔伤 我的孩子女孩上五年级,老师拉課,课间孩子急于上厕所途中被别班正在扔沙包的几个男孩绊倒摔伤,造成鼻骨骨折移位,其责任该怎样划分,医药费该怎样出
2012-12-08 16:01 付建通(河南-郑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2-08 16:02
自身可能有一定责任 对方学生也有一定责任 学校在没有进到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2-12-08 16:24
应由那几个男孩的家长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学校承担一定责任。
3 王怀臣律师  2012-12-08 18:52
女孩上五年级满10岁了吧,
侵权责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岁)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岁以上)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建议直接找学校要求解决 ,如果学生参加了校方责任保险就由保险公司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2-12-09 10:36
由学校及对方家长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