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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问题
拆迁补偿问题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你一个问题,2004年开发商搞拆迁的时候,我有40平米的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开发商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也没有给我签任何协议的情况下,给我拆了,这么多年我们一直在上访,后来信访办喊我们去打官司,二审下来了,结果是照的2004年的房子价格赔我的,500元一平米,40平米赔的20000元,还有这么多年的贷款利息在内,一共3万多元,我们觉得照2004年的价格赔偿不合理,可以再申述吗
2012-12-08 11:17 dly518(四川-资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2-12-08 14:44
拆迁是什么时候,赔偿就是按拆迁时的标准来的。申诉的作用不大。
2 110网律师  2012-12-08 11:20
你好,不服判决结果,可以申诉。
3 林传雄律师  2012-12-08 11:27
可以委托律师
4 110网律师  2012-12-08 11:37
如果你还不服判决结果,可以申诉
5 孙新律师  2012-12-08 16:21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6 都燕果律师  2012-12-08 22:28
不服判决是可以申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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