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期限的认定 本人于2016年6月给一家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连带责任),目前该企业贷款于2018年6月到期,其同银行协商后,银行同意展期一年,既:延展到2019年6月。展期银行没有获得我的书面同意。
当时保证合同约定条款如下:
一、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满之日后两年止。贷款到期乙方(银行)同意债权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被保证的主合同的变更
“甲方(本人)确认,乙方(银行)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视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甲方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但增加债权本金金额的除外。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期限变更无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仍需要按本合同确定的担保范围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期限应有效至本息全部还清为止或相应延长”
我想请问下,根据实际情况和以上条款我的担保时效是到什么时候?
当时保证合同约定条款如下:
一、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满之日后两年止。贷款到期乙方(银行)同意债权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被保证的主合同的变更
“甲方(本人)确认,乙方(银行)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视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甲方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但增加债权本金金额的除外。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期限变更无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仍需要按本合同确定的担保范围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期限应有效至本息全部还清为止或相应延长”
我想请问下,根据实际情况和以上条款我的担保时效是到什么时候?
2018-07-18 01:53 pizazz(贵州-贵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大贺律师 2018-07-18 20:03
委托律师审阅之后具体分析解答。
2 唐羽生律师 2018-07-31 16:34
你可以主张未征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