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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下如何维权,谢谢!
想咨询下如何维权,谢谢! 您反映的相关问题,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您家现有房屋为木结构,为1976年修建。建10千伏线路为1978年,且当时线路就经过该户房屋偏屋屋顶(经走访该村支部书记证实属实)。现在您想在原地基改建楼房,但10kV线路有障碍,情况属实。
    二、答复意见
    根据《电力法》第五十三条及《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新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或者新建、扩建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构筑物。电力建设单位对在保护区内新种的、自然生长的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或者新建、扩建的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构筑物,可以修剪、砍伐或者拆除,并不予补偿。
 以上是咨询我市网上回馈信息,想咨询下像这种情况能不能得到补偿,谢谢
2012-12-07 11:17 asd412……(湖南-常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2-12-07 11:20
你好,应当给予补偿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2-12-07 11:20
您好!
应当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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