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 我于1997年10月份给汽修厂全垫资4万多。当时协议合同垫资时间为一年,到期不付款按银行利息计算,直到2003年一直没有还款,我在2003年向法院提出了上诉,法院判决裁定给一间面铺查封抵押给我。查封后,过了几个月他们厂里申请破产,在我未得到通知的情况下,他们通过法院拍卖公司将判决给我的那间面铺也给卖了,直到现在未还款,已有14年了,法院这样做是不是合理的?是对是错?请问还有什么办法可以把钱要回来。
2010-06-07 13:31 宾宾萍萍(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07 15:43
如果汽修厂破产,当时你应当申请参与分配,但如果汽修厂没有可供分配的财产,你不能再要求其股东给付。
2 2010-06-08 09:43
如果汽修厂破产,当时你应当申请参与分配,但如果汽修厂没有可供分配的财产,你要审查汽修厂的资质,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有权利向股东索赔。如需要,请联系本律师,13760687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