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解决 我原来身份是工人,但持有资格证、聘任证而且连续教书32年,劳动局以工人身份在07年10月通知退休,我在法院起诉后,要求撤消退休通知并享受教师待遇。
经双方协商,由工人转变为专业技术人员(也就是教师),但是劳动局以07、08、09年,没有工作考核而工资不能正常进档,请问这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经双方协商,由工人转变为专业技术人员(也就是教师),但是劳动局以07、08、09年,没有工作考核而工资不能正常进档,请问这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2010-06-07 12:52 lixiao……(河南-平顶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07 14:56
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2 丁光华律师 2010-06-08 07:24
由劳动局和教育局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