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楼与原邻居协议分割公摊部分底层,20多年后,现房主要恢复原状 我是一楼与原邻居协议分割公摊部分底层,20多年后,现房主要恢复原状,法院一审二审以相邻关系立案,以物权法为据判他胜诉。公摊部分原是从上至下贯通的,每层都私自搭建分割,拆除我这层怎么就是恢复原状,我想凭协议和民法通则137条最长诉讼时效过期抗辨成吗?物权法不受民法通则影响,没诉讼时效吗?二审强制执行有拘留权吗?我若申诉胜诉,二审拆除的墙能再垒上吗?
2018-07-11 12:07 ask201……(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07-11 12:34
存在时效问题。
2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8-07-11 13:12
您好,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3 苏荣杰律师 2018-07-11 12:09
您好,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4 申维丰律师 2018-07-11 12:30
您好,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5 姚志斗律师 2018-07-11 12:51
您好,需要看这期间有没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6 徐卫东律师 2018-07-11 12:58
你好,一般超过时效。
7 陈铠楷律师 2018-07-11 13:44
您好,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8 怀向阳律师 2018-07-11 15:50
您好,存在时效问题。
9 赵江涛律师 2018-07-11 16:01
诉讼时效问题 不大
10 宋超律师 2018-07-24 12:05
你好,协商解决不成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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