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按城镇居民获得赔偿 我有一农民亲戚在城镇打工,还办了暂住证,暂住证的居住时间为2008年9月7曰至2009年9月6日一年。他在2009年9月16日因交通事故死亡。我们向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主张按城镇居民赔偿标准赔偿,他们却认为,死亡时间是在16号而暂住证的到期时间是6号,6号后你未继续办暂住证因此不能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请问,死者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只是未接着办暂住证,时间也就10天,这种情况能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吗?
2010-06-07 11:27 周平生(江西-南昌市)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龙用湖律师 电话:13879902729 2010年06月07日 18时51分
应该按城镇标准算。可起诉!需律师帮助可来电或来本律师办公室面谈。
2 110网律师 2010-06-07 11:32
如果是在城镇生活满一年而且有收入的,就按城镇标准。
3 110网律师 2010-06-07 12:23
城镇居住和务工一年以上,应当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