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里有关于用人单位将员工调换岗位的具体规定吗? 本人是2005年7月进入一个国企的公司的,从2005年7月跟公司签的是导购员合同,由于表现出色2008年5月公司把我提起来做销售主管,中间每隔1年都会签劳动合同,2012年11月份业务经理说我对客户的管控不够,工作不细致,之前没有跟我谈任何我的不当之处,也没有提醒我,就建议我离职,我本人没有同意。业务经理就打了个申请给公司,让公司下文要将我调成导购员,我之前做销售主管的时候一个月能拿6000多元,现在要把我调成导购员一个月只能拿1000多元。这不是明显想赶我走嘛。我跟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是2013年8月份到期,而现在我在这个企业已经做了有7年多的时间了,我想问下: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是不是应该给我一些补偿呢?
2012-12-06 09:24 张进东(湖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律师 2012年12月06日 10时05分
调整工作岗位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在用人单位在对你进行了培训后你仍不能胜任新的工作岗位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解除。如果在你不同意调整新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又不能提供证据证实对你进行了新的工作岗位培训提情况下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该情况下应支付你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协商不成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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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0网律师 2012-12-06 09:25
调动职位的问题属于合同约定的范围 还有单位的规章制度
3 易明律师 2012-12-06 09:59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