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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地后出现跛脚等后遗症,能否再提出赔偿
下地后出现跛脚等后遗症,能否再提出赔偿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今年52周岁,现已经退休。从2001年至今(工作时,尚未退休),在私营某厂担任传达室门卫工作。因在厂内晒被子(被子是晚上传达室值班时所用的),造成失摔,造成右脚二次粉碎性骨折以及右腓骨上段骨折。
但医生告知四个半月后方能下地走路,并告知仍有感染、内固定失败、骨不连、骨折畸形愈合、预后创伤性关节炎、局部疼痛活动功能障碍等可能。 现在仍很疼痛,有淤血等现象,担心将来跛脚、走路不稳等后遗症。
  请问律师,以后若出现跛脚、走路不稳、骨不连、骨折畸形愈合等症状,在这次赔偿结清后,以后是否可以再提出赔偿?还是目前暂缓协议,等下地后出现不良症状,再进行协商?
是否要进行司法伤残鉴定?万一出现跛脚、走路不稳等现象,在这次赔偿金额之后,雇主以后是否要承担责任,如将来的生活费、医药费等。
谢谢!
2012-12-06 09:23 SZCTW(浙江-杭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年12月06日 13时14分
需要鉴定两者关联性,有关的话可以要求继续承担
2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2-12-06 09:26
你好,有因果关系,可要求赔偿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12-06 12:41
鉴定完毕之后,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4 陈晓云律师  2012-12-06 09:24
须专业机构鉴定
5 110网律师  2012-12-06 09:25
这完全可以找雇主赔偿
6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2-06 10:06
必须鉴定,律师维权
7 110网律师  2012-12-06 11:07
先做下伤残鉴定,然后要求雇主赔偿。
8 110网律师  2012-12-06 11:27
有因果关系de,可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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