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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问题(强制执行)
离婚抚养费问题(强制执行) 离婚还在判给男方,判决书要求女方每个月支付3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18岁,女方一直不执行。在这判决满一年的时候申请了一次强制执行,法院将拖欠一年的抚养费打至男方,但现在距离上次申请强制执行已满两年,接下来还需要自己每年写执行申请书吗?已到两年,时效还在不?是不是以后都要每年去法院交这个执行书呢?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2015年判决抚养费300一个月,但是随着物价上涨,可以申请每个月对方多支付一些费用不?如果可以,具体该怎么做呢?
2018-07-10 16:59 tangli……(重庆-永川)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18-07-10 17:46
申请恢复执行
2 张元珍律师  2018-07-10 17:00
直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3 陈铠楷律师  2018-07-10 17:06
直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4 潘建强律师  2018-07-10 17:14
可以协商增加抚养费的。
5 冯倩雯律师  2018-07-10 23:21
直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6 谢东旭律师  2018-07-11 10:15
可以再次起诉,要求追加抚养费。
7 闫燕律师  2018-07-11 13:56
直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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