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公证 公证处已作公证如下:“此房男方首付**万,其余贷款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款,公证此房为共同财产。”做出此公证后,女方出资还贷20万,并未在公证中体现,提问:此房屋共同财产协议,如在夫妻出现任何意外,虚财产分割时,此房产是否仍是平等分割?是否对女方不利?还是首付仍是男方所有,贷款部分平均分割?
2010-06-07 13:47 amyhar……(天津-津南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年06月07日 14时04分
一般的,应当按共同共有处理。
2 阎庆律师 电话:13907029183 2010-06-07 14:06
属于共同财产
3 110网律师 2010-06-07 10:52
可以自己在签订个协议 然后在把该协议公证
4 110网律师 2010-06-07 13:59
首先,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其它的财产可分割,原则上对该房屋是平均分割;但是,如果女方还贷的部分是婚前个人财产的,该部分是作为个人财产先行扣除。
公证的效力高于自行拟定的协议,除非后面新拟定的协议又经过公证,而且不是就绝对的效力高于前份公证协议。涉及的是公证的目的和其它相关证据。
公证的效力高于自行拟定的协议,除非后面新拟定的协议又经过公证,而且不是就绝对的效力高于前份公证协议。涉及的是公证的目的和其它相关证据。
5 于海英律师 2010-06-07 15:40
可以不用公证,只要你们签字认可就行
6 孙新律师 2010-06-07 20:40
即然房产已属于共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就是了,首付款及还贷款都属于夫妻对房产的投入,不再计算。
7 110网律师 2010-06-13 11:20
既然经过了公证,则在分割财产时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