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父母以在和前女友恋爱期间向其女儿发送向其家人借款短信为由,向法院起诉我归还欠款。 短信是在同居期间前女友用我的手机向她的手机发的一条借款短信(我如何证明这条短信不是我发的),未写欠条,其家人款项打入前女友账户,用于购买同居期间的房产和车辆。我们分手后,在双方家长和第三者在场情况下,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双方均表示无异议。现我该如何应诉?
2012-12-05 18:47 lsf101……(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12-05 18:58
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你可以电话咨询。
你可以电话咨询。
2 陈晓云律师 2012-12-05 19:17
收集证据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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