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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一个小孩户口的原因不批二胎,但不是自己的过错,该怎么办?
因第一个小孩户口的原因不批二胎,但不是自己的过错,该怎么办?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一个小孩户口没跟母亲落在农村,跟父亲落到城市了。原因是村里不同意接收,后来想迁过去,也不同意接收。现在以小孩户口不在农村为由不批二胎,是否合法?
  事实小孩上学前一直随母亲在农村生活。
2012-12-05 11:01 美美睡一觉(山东-济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12月05日 11时04分
计划生育方面的政策管理相当严格,即使户籍不符合生二胎的相关规定,难谓审批不合法。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2-12-05 14:22
您好!建议咨询当地计生办。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2-05 11:26
咨询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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