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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借款凭据上是两个人签字,其中收到款的借款人联系不上了,法院判决由两个人承担还款
请问,借款凭据上是两个人签字,其中收到款的借款人联系不上了,法院判决由两个人承担还款 请问,借款凭据上是两个人签字,其中收到款的借款人联系不上了,法院判决由两个人承担还款,现在贷方要求另外一个人全部承担,是否合理?
2018-07-03 18:20 汴北~李为峰(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07-03 18:28
这是可以 按照借款来偿还的
2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8-07-03 18:46
具体看借款凭据约定条款等情况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8-07-03 19:56
可以上诉
4 颜培卿律师  2018-07-03 18:31
没什么不合理
5 邹连香律师  2018-07-03 18:32
根据判决书履行
6 尤辰荣律师  2018-07-03 18:35
根据判决执行。
7 任涌律师  2018-07-03 18:41
法院判决发给律师
8 陈晓云律师  2018-07-03 19:15
合法。
9 张向锋律师  2018-07-03 21:13
如找不到另一个人,需要一方全部承担的。
10 左华军律师  2018-07-03 23:07
合理的
11 王珂律师  2018-07-04 01:03
判决两被告共同还款责任的话,没什么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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