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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组断水断电
拆迁组断水断电 潘律师,您好,想请问下关于拆迁安置方面的问题.本人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所的村子没有接到任何的拆迁文件和规划图,县委县镇府与县交通局所谓借以临空经济开发区的名义,拆迁我们两个村子。将村民的房屋拆迁后,离我村十多公里外建造安置小区,由于村民房屋就土屋多,村民还是乐意拆迁的,但我家因为城镇户口多,现如今改革开放好多单位都破产后,没有解决住房和经济来源,这次拆迁县委县政府所谓的政策,解决安置农村户口,城镇户口一概不管,我上访县委李县长,可县长给我的答案是,【我们是菲民】县长无权管我们的安置,有事情让我们自己找原单位去,可现如今这单位的结构都不存在了。我们家有四户十二口人,五口农村户口七口是城镇户口,在家的耕地不到两亩地,加上宅基地都低不过安置房,所以到现如今都没有达成搬迁协议。现如今所谓的县委县政府以政策为由,我们六户断水已有5个月了,断电已有6天了。所以请问县委县政府与县交通局这种强制断水断电的资质是否正常/被拆迁人如何保障自身利益/请速解答,不胜感激。谢谢。
2012-12-04 09:15 赵金来龙(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12-04 16:23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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