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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以未完成销售任务为由劝退员工
用人单位以未完成销售任务为由劝退员工 我在一家公司从事销售工作1年零九个月,最近公司以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为由劝退我。另外,在最近三个月,以未完成销售任务为由,考核我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导致我近三个月只拿到基本工资的一半,请问用人单位是否合法?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2-12-03 22:36 nichol……(江西-南昌市)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2-12-03 22:39
你好,违法,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罗时光律师  2012-12-04 17:17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你不属于以上条件,用人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法解除劳动那个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2-12-04 20:45
违法,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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