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权异议 对方公司在广州越秀区设立分公司,无理由要求撤回梅州总部,本人对此向越秀区劳动局投诉。广州越秀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已裁定了仲裁结果,但对方公司不服,在梅州人民法院起诉我。请问这样情况,梅州人民法院是否有这个管辖权?如何要求梅州人民法院驳回或移交广州越秀人民法院.急!
2012-12-03 22:34 120991……(广东-广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2-12-03 22:37
你好,无权,应在劳动仲裁所在地起诉
2 庄晓玲律师 2012-12-03 23:12
梅州起诉你的,应该不是劳动争议案件了.如果是劳动争议,梅州法院无权.
3 欧学文律师 2012-12-04 00:58
无权受理的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2-04 14:32
应当在劳动仲裁所在地起诉
5 杨艳国律师 2012-12-04 16:20
应该是以其他理由诉讼了.
6 110网律师 2012-12-04 18:10
无权的
7 110网律师 2012-12-04 22:41
先把事情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