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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一套小产权房,卖给乙,在卖给乙之前甲佝丙借钱,用这个小产权房作为抵押(将房产证押给丙)
甲有一套小产权房,卖给乙,在卖给乙之前甲佝丙借钱,用这个小产权房作为抵押(将房产证押给丙) 甲有一套小产权房,卖给乙,在卖给乙之前甲佝丙借钱,用这个小产权房作为抵押(将房产证押给丙),在甲和乙签完买卖协议后,因小产权房不能过户,乙付给甲部分房款,还有部分房款至今未付,乙手里也有一个房产证(甲伪造),乙要求甲把房子的所有权给乙,请问在房子款没有付清之前乙的要求合理吗?请问甲这种做法是否构成诈骗?
2018-07-02 06:55 ask201……(辽宁-大连)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8-07-02 07:19
根据合同如何约定履行。。
2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18-07-02 08:29
合理。不是诈骗。
3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8-07-02 16:36
要看合同的约定,可以报警处理。
4 朱君秀律师  2018-07-02 07:05
答:.合理。不是诈骗。
5 胡爱军律师  2018-07-02 07:11
需要根据合同如何约定履行。。
6 冯倩雯律师  2018-07-02 09:23
这个事情的看法:需要根据合同如何约定履行。。
7 刘丹律师  2018-07-02 10:55
需要根据合同如何约定履行。。
8 张勇律师  2018-07-02 12:47
合理。不是诈骗。
9 闫燕律师  2018-07-16 14:45
答:.合理。不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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