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我去法院起诉了两回法院都应为通知不到男方不与受理。我 想离婚,我去法院起诉了两回法院都应为通知不到男方不与受理。我该怎么办?
2018-07-01 23:04 ask201……(北京) 已有 15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8-07-01 23:06
继续起诉,可以公告送达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8-07-01 23:50
可以公告送达
3 徐卫东律师 2018-07-01 23:05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的。
4 申维丰律师 2018-07-01 23:30
您好,起诉离婚的
5 赵江涛律师 2018-07-01 23:58
不与受理?
6 李同红律师 2018-07-02 06:36
可以公告送达。
7 王艳玲律师 2018-07-02 09:18
不是不受理的理由。
8 谷友军律师 2018-07-02 09:23
委托律师帮助起诉。
9 冯磊律师 2018-07-02 10:02
可以公告送达
10 苏荣杰律师 2018-07-02 10:10
您好,可以公告送达!
11 宋超律师 2018-07-02 10:11
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12 漆小晖律师 2018-07-02 10:56
建议委托律师
13 孙新律师 2018-07-02 11:03
您好,是可以继续起诉离婚的,建议可以进行公告送达。
14 孙新律师 2018-07-02 11:08
再起诉,要求法院公告送达啊
15 闫燕律师 2018-07-04 10:04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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