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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正在上高中的女学生,和一个男生发生了关系,那个男的就再也联系不上
一个正在上高中的女学生,和一个男生发生了关系,那个男的就再也联系不上 一个正在上高中的女学生,和一个男生发生了关系,那个男的就再也联系不上,现在那个女生怀孕了,她和那个男生属于同一个县,但不是同一个乡镇,现在需要找到那个男生,可是只知道他的名字和他所在的乡镇,去报警找他应该去男生的乡镇报警还是女生的乡镇报警?如果去报警的话只让警察帮忙查出他的身份证号和户籍信息然后我们自己去找他可以吗?我们要求保密然后我们先去找到他再决定要私了或者报警告他之类的可以吗
2018-07-01 21:48 邂逅(北京-东城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姚志斗律师  2018-07-01 21:53
您好,可以通过报警查找该男子信息
2 陈晓云律师  2018-07-01 22:13
怀孕后,如果打掉,可以要求医疗费、营养费,如果生下来,可以要求抚养费。
3 徐卫东律师  2018-07-01 23:07
建议及时报警。
4 李同红律师  2018-07-02 06:37
向法院起诉后申请法院查。
5 林忠律师  2018-07-02 08:33
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6 冯磊律师  2018-07-02 10:05
建议及时报警。
7 宋超律师  2018-07-02 12:48
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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