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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我的单独所有房屋(婚前房),给妻子做银行抵押担保人,银行贷款是共同债务吗?
我用我的单独所有房屋(婚前房),给妻子做银行抵押担保人,银行贷款是共同债务吗? 我用我的单独所有房屋(婚前房),给妻子做银行抵押担保人,借款人为妻子。借款合同上只有妻子签字,抵押合同上妻子和我都有签字。保证合同上只有我的签字。妻子用贷款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搞了生意,生意亏本,未偿还本金和利息一部,贷款已经过期限。妻子生意时我在国外,期间她每个月拿走2万多的我的婚前房租金,有她签收租金的收条和承租方的确认书。如果银行起诉,同时我向法院提出离婚,我用收条等证据,主张该租金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她的贷款和生意收入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话。银行贷款是共同债务吗?还是妻子个人债务,我只承当连带保证责任?
2018-06-30 19:36 Kim201……(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颜培卿律师  电话:13764209860  2018年06月30日 19时38分
你都作为担保人签字了,你离不离婚都不会影响债务的承担
2 王可红律师  电话:13162972268  2018-06-30 19:38
你好,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8-06-30 19:40
你的问题比较复杂,可能涉及两个诉讼。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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