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现在以工作态度和不尊重领导为由,欲辞退我。 公司现在以工作态度和不尊重领导为由,要我交接全部工作,目前已经交接完所有工作并签字确认,并且以我无工作内容为由给我降薪,今天是第三天,请问公司有权利这么做么?另外待部门领导决定后要给我调岗或是要求我离职,请问公司有权利这么做么?如走劳动仲裁,需要保留哪些证据?我离职应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2018-06-27 09:46 jjsayh……(黑龙江-鸡西)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8年06月27日 09时54分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不懂程序上的问题,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帮您争取最大利益。若需法律帮助,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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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8-06-27 09:54
你好,用人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8-06-27 10:09
收集证据,之后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反映情况,寻求解决。如仍未能解决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
4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8-06-27 10:15
你好,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2
5 何翠主任律师 2018-06-27 09:48
固定好证据劳动仲裁
6 110网律师 2018-06-27 09:52
您好,请收集证据,之后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反映情况,寻求解决。如仍未能解决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
7 陈铠楷律师 2018-06-27 10:58
你好!发生劳动纠纷,不能协商处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8 李滨律师 2018-06-27 11:0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9 冯倩雯律师 2018-06-28 14:5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10 闫燕律师 2018-06-30 14:42
固定好证据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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