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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问题
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问题 我父亲80年代之前和我叔叔在农村住前后院(都是农村户口),后大队分给我父亲及子女包括我的宅基地后,我父亲和我叔叔商量同意从前院搬走,我父亲和叔叔一同拆掉了老房,由叔叔扩建了院墙,盖了几间房。90年代初期农村宅基地确权,前院土地归入我叔叔的名下,我父亲后来去世,以后我叔叔在前院又盖了几间房。前5年,我才知道前院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上写了我叔叔的名字,我还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再要回我们家前院的宅基地?
2012-12-02 11:20 凡士9698(北京-门头沟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12月02日 11时29分
1、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和审批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资格,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分别经过村、镇、区主管部门审核,区政府确权发证;
2、如果你叔叔的宅基地变更符合以上条件和程序即为合法,否则为违法。
可以来电咨询详情,咨询免费。
2 孙新律师  2012-12-02 11:36
一、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申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 2、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无宅基地的。 二、如你叔叔宅基地变更违法,可撤销。
3 李建成律师  2012-12-02 11:37
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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