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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7月份在电视上扫二维码加入凯陈国际的,她们的导师让我加入创业
我是去年7月份在电视上扫二维码加入凯陈国际的,她们的导师让我加入创业 我是去年7月份在电视上扫二维码加入凯陈国际的,她们的导师让我加入创业,给我承诺的给四个直属代理一个月就可以把货出完,结果我借了11000加入了,他没有给我,只给了几个人让我加,加了没有成功,慢慢的,我借的钱利息太多了,我就想办法先还钱,今年我们终于把钱还完了,想让老大帮帮我,出一些货。他确把我退的一干二净,让我自己去找客户,像我这种情况,怎么才能把钱要回来,他承诺的,还有汇款单,我都有保留
2018-06-25 19:59 ask201……(陕西-西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8-06-26 05:52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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